更多“经确认的电子防盗锁报警信息可作为货物损失处理的划责依据。()”相关的问题
第1题
经确认的电子防盗锁报警信息不作为货物损失处理的划责依据。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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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题
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箱体完整、施封良好,交付完毕两日内,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经承运人确认时,可编制货运记录。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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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题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》,电子数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。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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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题
货物损失鉴定书加盖处理站的货物损失处理专用章才能有效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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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题
历史报警信息查询的目的是确认故障报警发生的时间,地点,便于核查确认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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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题
途经设有地面识读设备车站的电子施封锁,无需人工交接检查,应通过货检站系统判明电子防盗锁状态。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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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题
按【清除键】可清除“人机交互信息”区域的报警信息。此键必须使用在示教模式下。且只有报警已处理时,此键才有效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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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题
未及时确认报警信息或未及时传递报警信息的,列TADS监控室责任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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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题
托运人组织装车,收货人组织卸车,货车施封良好,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经承运人确认时,编制货运记录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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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题
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箱体完整.施封良好,交付完毕次日内,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经承运人确认时应编制货运记录《损规》第18条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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