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析: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》调查处理。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由铁道部审查批复;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,并报铁道部备案。重大、大事故涉及的两个铁路局(其他有关单位)意见不一致时,各自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,由铁道部审查裁决。险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铁路局调查处理,涉及两个局意见不一致时,由铁道部审查裁决。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,涉及两个基层单位意见不一致时,由铁路局裁决
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》调查处理。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由铁道部审查批复;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,并报铁道部备案。重大、大事故涉及的两个铁路局(其他有关单位)意见不一致时,各自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,由铁道部审查裁决。险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铁路局调查处理,涉及两个局意见不一致时,由铁道部审查裁决。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,涉及两个基层单位意见不一致时,由铁路局裁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