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企业在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业务宣传费的余额,加上2008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,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在2008年度计算扣除
B.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
C.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30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
D.保健品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
第1题
A.410
B.350
C.450
D.360
第3题
A.300
B.320
C.367.5
D.345
第4题
A.20
B.150
C.300
D.320
第5题
A.当年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
B.当年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
C.当年可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0万元
D.当年可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80万元
第6题
A.300
B.320
C.367.5
D.345
第7题
A.实际发生额
B.实际发生额的60%
C.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
D.销售(营业)收入的15%
第10题
A.450
B.350
C.400
D.3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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